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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可以共用吗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05 08:56:06

  雨水收集池就是将暴雨形成的冲积物,通过溢流口,集中在一起的蓄水池。雨水收集池的设计原则:通过将暴雨中产生的大量雨水集中收集起来,从而实现“蓄、滞、渗、净、用、排”的目标。一般需要设计排水面积在30~100m2雨水收集池;也可以设计成有溢流口分集、有储水池分集或有集水池分集等形式。对于大型建筑来说,需要采用雨水收集方式,可以提高建筑的防洪性效果。

 

  收集池和事故池是否可以共用?

 

  一般情况下,收集池和事故池是可以共用的,但是不能长期共用。原因在于城市中雨水的流量是有限的,一旦遇上大雨天气,雨水就会漫溢到室外,这样会给市民带来很大身体负担,而且事故池没有过滤作用,不能过滤城市中的固体垃圾,这样就容易导致城市的卫生环境受到影响,还会造成事故池池底垃圾和杂物等堵塞排水管网发生堵塞现象,影响雨水的排放。另外,事故池设计也是不符合国家标准,只有1米深,但一般在1米左右,所以不会发生堵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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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是什么?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是指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处理后的能够满足要求的雨水。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雨水井、截洪沟、调蓄池以及管道排洪系统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中指出: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应设在地表水体受到初期雨水污染时及时消除处理,避免或减轻对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污染。

 

  什么时间可以用这些设施处理雨水?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在投入使用之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运行期限。当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运行期限为10年以上的,应按照10年设计使用年限进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运行。在设计年限内,如果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连续运行15年以上,应当对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当设计周期结束后,收集利用设施在未发生严重污染情况下应该运行10年以上。当建设工程使用年限超过10年时,应按有关规定对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雨水集中处理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维修至符合要求和维护管理标准要求后由建设单位投入运行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在设计变更审批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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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什么方法才能让雨水达到最好的净化效果?

 

  针对雨水的污染问题,我国也有相关检测和治理的方法,那就是:透水砖铺装法。透水砖可以有效地防止雨水通过道路、地下管网等地表径流污染地下水体;通过透水基层将雨水引入到透水砖内,形成表面积物而达到降低地表水污染的目的。透水混凝土面层能有效降低透水地面雨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利用透水面种植植物、铺设草坪、草皮等措施,在提高透水混凝土材料强度的同时能实现低影响开发。同时,利用透坡绿化技术减少地表径流对地下水和河涌的污染。透水砖铺装具有成本低、施工快及环保等优点,是最理想的渗水屋面材料。


本文标题: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可以共用吗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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